事关公积金提取使用!
会淑
阅读:189
2024-09-12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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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优化5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是提高引进人才、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引进人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在最高贷款额度55万元的基础上提高20%。
二是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关公积金提取使用!由每年1.8万元提高至2万元。
三是优化贷款额度和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关系。
借款人所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本次购房提取额与申请贷款当月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之和计算。
四是支持父母、子女公积金提取互用。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互用,可提取支付首付款。
五是优化缴存职工贷款征信审核条件。
将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近5年个人征信记录缩短为审核近2年个人征信记录,信用信息以主借款人信用信息为准;借款人及配偶在就学期间的助学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现已结清的,可视为正常;贷款或信用卡累计违约金额不超过200元(含)的,可视为正常。
本次调整优化的政策于2024年9月6日起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以上政策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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