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进口葡萄牙红酒报关生产商备案读一读助力顺利通关

涴钰 阅读:224 2024-08-23 11:23:35 评论:0

葡萄牙红酒的产地主要集中在中部以北的地方。最有名的产地是达欧地方,以及文侯贝尔德地方。在达欧地方,主要生产红酒。因为糖份已完全发酵成酒精,所以口感不甜、后劲很强,适合男士饮用。和达欧地方的情况相反,文侯贝尔德地方生产许多年份轻即可饮用的葡萄酒。此地葡萄酒的最大特色是酒质新鲜。它含有少量的碳酸,饮用时给人清凉感。

进口红酒流程思路梳理:

检查是否有境外生产商注册

准备清关文件

国外发运

收发货人备案

到港后报关

海关缴税放行(如查验则查验)

检验检验抽检(有概率)出国内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可以销售)

进口葡萄酒国外需要出具单证:

1.原产地证(新西兰等国家要享受0关税需要出FTA产地证,国际段要直达)

2.Healthcertificate或者Freesalecertificate

3.灌装日期证明

4.标签彩色照片和翻译件

5.如果是木托盘,青岛进口葡萄牙红酒报关生产商备案读一读助力顺利通关木托盘需要有IPPC标识

6.成分分析(要有糖度检测项目)

7.Invoice

8.PackingList

9.外贸合同

10.进口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备案号

进口红酒的的税率计算

关税:14%

关税计算方法=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14%

(关税完税价格一般为CIF价,但若中国海关对企业申报的CIF价表示怀疑,会参照同期同类的商品价格核定)

增值税:13%

增值税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13%

消费税:10%

消费税计算方法=组成计税价格×10%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是进口环节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

举例

海关核定一支红酒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元,问此红酒在进口环节一共产生的税负是多少?

关税=100×14%=14(元)

组成计税价格=(100 14)÷(1-10%)=126.67(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26.67×13%=16.47(元)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126.67×10%=12.67(元)

进口环节税负=14 16.47 12.67=43.14(元)

所以,100元的红酒,在进口环节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共48.2元,占红酒价格的43.14%。

进口葡萄酒申报实例:

品名:奔富BIN389赤霞珠设拉子红葡萄酒(PENFOLDSBIN389CABERNETSHIRAZREDWINE)|进口方式:原瓶有品牌|酒精浓度:14.5%VOL|级别:餐酒级|年份:2017年|产区:南澳混酿SOUTHAUSTRALIA|酒庄名:奔富酒业PENFOLDSWINES|葡萄品种:赤霞珠、西拉混酿|包装规格:750ML*6瓶/箱|品牌:奔富PENFOLDS

进口葡萄酒中文标签要求:

中文标签须标示内容:

01、食品名称

02、配料表

03、净含量和规格

04、进口商、代理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05、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葡萄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06、贮存条件

07、原产国/地区

08、酒精度

09、警示语(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

10、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注:2022年1月1日起生产的输华食品,应当在输华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进口葡萄酒中文标签常见的不符合项:

01、最小字符高度不符合标准

GB7718-20113.9规定,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02、净含量计量单位、字符最小高度不符合标准

净含量计量单位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标示食品的净含量。葡萄酒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体积升(L)(l)、毫升(mL)(ml)。其中,净含量<1000mL,使用毫升(mL)(ml),净含量≥1000mL,使用升(L)(l)(注意毫升单位的大小写,没有“ML”)。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GB7718-2011表3规定。例如:750mL的葡萄酒净含量字符(包括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的高度应不小于4mm。1.5L的葡萄酒净含量字符(包括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的高度应不小于6mm。

03、酒精度单位不符合标准

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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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通关知识分析:

海关货物申报其他申报类型

(一)提前申报

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向海关提前申报。

(二)集中申报

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三)特殊运输方式申报

经电缆、管道、输送带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同意,可以定期向指定海关申报。

(四)知识产权申报

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且提供能够证明申报内容真实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单证。海关按规定实施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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